生态智慧农业+振兴乡村旅游+城市农耕教学示范性项目可行性报告
贫困村: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按照“十一有一低于”执行。“十一有”指有特色产业、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安全饮水、有路通村屯、有电用、有基本公共服务、有电视看、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好的“两委”班子;“一低于”指贫困发 生率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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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按照“十一有一低于”执行。“十一有”指有特色产业、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安全饮水、有路通村屯、有电用、有基本公共服务、有电视看、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好的“两委”班子;“一低于”指贫困发 生率低于3%。
空心村:新建住宅大部分都集中在村庄外围,而村庄内却存在大量的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形成了内空外延的用地状况,即所谓的“空心村”。2.1.3 文化旅游部鼓励丰富乡村旅游产品,做大做强乡村观光旅游业,加快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乡村旅游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8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促进乡村旅游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为实现我国乡村全面振兴作出重要贡献。
(一)突出乡村旅游文化特色,促进文物资源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推介文物领域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支持农村地区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优秀农耕文化、传统手工艺等传承发展,创新表现形式,开发一批乡村文化旅游产品。
(二)丰富乡村旅游产品类型,对接旅游者观光、休闲、度假、康养、科普、文化体验等多样化需求,促进传统乡村旅游产品升级。加快开发新型乡村旅游产品,结合现代农业发展,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业公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农业庄园,探索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业态。
2.1.4 教育部牵头发文鼓励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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