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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报告 · 卫生医疗

共享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通过整合保定市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药店零售信息,实现处方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强化药品处方行政监管工作,落实“基层首诊、上级诊断、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双向转诊”,推动医联体内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产品知识:

医保结算:医保结算是指在医院买药看病时使用医保卡付款,或药店买药使用医保卡付款。

药品处方:处方药是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 处方药是指必须要由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开出处方,才能到医院药房或者药店购买的药物。

双向转诊:概念常以医院的等级进行划分,除在同等级综合医院间进行转诊外,还可以将转分为纵向转诊和横向转诊,纵向转诊包括正向转诊和逆向转诊,正向转诊指由下级(社区)医院向上级医院逐级转诊,逆向转诊是指由上级医院向下级(社区)医院转诊。横向转诊则指向同级别专科、专长医院转诊。

分级诊疗:分级诊疗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逐步实现从全科到专业化的医疗过程。分级诊疗制度内涵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2.1.2 处方外流是我国药品零售业稳定发展的最大动力之一

过去十年间,我国药品零售规模从1430亿元增长至3377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8.9%,连锁率从35.3%提升至49.4%,在我国民众的自我药疗和药品可及性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处方外流趋势的逐渐明朗,药品零售终端在国民医药健康体系中的地位日益举足轻重。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对处方外流的方向进行了指引,不断提高处方满足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处方的流转平台与处方无障碍流转渠道,构建融洽的政、医、商生态圈。

2016年4月,国务院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6〕26号)通知。当年“医改”任务清单就开始指出,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7〕37号)。当年“医改”任务清单指出,拟试行零售药店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这意味着政策对于药店如何承接处方外流有了更加明晰的方向,会对零售药店承接处方外流在处方来源、医保支付方面予以支持。2018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8〕83号)通知。文件明确提出,制定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支持零售药店连锁发展。